​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五分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单位选聘公告

来源: 编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0浏览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为提高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五分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快推进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决定向社会选聘全过程项目代建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服务

项目地址:南宁市中华路12

项目规模: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五分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建设用地为3360平方米(折合5.4亩),拟新建132层的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29515平方米。列入改造范围的住房有1号、2号、3号、4号共4 107套,建筑面积约为7787.71 平方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含符合要求的暂定级)相关资质;

3.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及良好的信益;

4. 参加报名前三年内,报名人及其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以及没有被政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挂靠。

7. 投标人熟练掌握与危旧房改造相关的政府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等,并有相应的项目施工管理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1)最近三年内要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危旧房改造代建项目竣工验收交房的业绩(提交相关材料);

2)必须有最近两年内所代建的危旧房改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并且己完成拆除旧房的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房改办同意拆除旧房的文件材料;

3)提供四个项目(含四个)以上与业主方签订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代建合同,并且包括:在近三年内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代建项目竣工交房项目和近两年内有所代建危改项目完成施工招标及旧房拆除工作的项目;

4)对本危改项目的承诺及建议【承诺办理前期手续的时间,承诺代建利润和代建管理费的优惠幅度,提供符合危改政策,符合南宁市规划要求的危改方案,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内容】;

5)所代建的危旧房改住房项目必须是符合桂政发〔200916号文的政策范围。

三、项目资金筹措及代建服务费

项目前期建设所需费用(土地出让金、勘察设计费、报建费用、拆迁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助费、项目建设保证金等项目前期费用)及项目未收取非还建住房部分的款项前所需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代建单位预先支付。购房职工预付部分款项,按进度增加,工程结算时按实际确定价格结算。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费率作为代建服务费上限,通过投标竞争确定具体的代建费率。

四、服务工作内容

完成报南宁市房改办审批、规划设计条件报批核准、勘察设计、项目规划总平报批、报南宁市发改委申请项目立项,办理项目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报建、缴纳规费、拆迁安置补偿、危旧房拆除、购房人确认、准购证办理,单位及个人不动产权证办理,组织项目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签订、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审计决算、各种证件办理、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项目全过程代办代建管理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材料要求、材料递交期限

1.报名材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6)其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7)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自评材料4份纸质版。可根据下列评比标准进行自评。

8)最近三年内要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危旧房改造代建项目竣工验收交房的业绩材料;

9)最近两年内所代建的危旧房改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并且己完成拆除旧房的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房改办同意拆除旧房的文件材料;

10)提供四个项目(含四个)以上与业主方签订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代建合同,并且包括:在近三年内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代建项目竣工交房项目和近两年内有所代建危改项目完成施工招标及旧房拆除工作的项目;

11)对本危改项目的承诺及建议【承诺办理前期手续的时间,承诺代建利润和代建管理费的优惠幅度,提供符合危改政策,符合南宁市规划要求的危改方案,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内容】;

12)所代建的危旧房改住房项目必须是符合桂政发〔200916号文的政策范围。

1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相关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

14)其他证明或说明材料。

以上未注明原件的资料提供复印件4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符。

  2. 报名截止期限:20194261700分。

所有材料需密封提交,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投标可现场报名,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报名。逾期未报名的将不予受理(邮寄方式的以交寄日期为准)。

六、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

十、联系方式和报名材料递交地点

报名地点: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行政楼236办公室   

联 系 人:玉老师

联系电话:2029329

电子邮箱:610437440@qq.com

邮 编:530008